發布時間: 2019-02-25 13:56來源: 北京市豐臺區精神病防治院 閱讀量:8551 發布者: 全村人希望
絕大多數想自殺的人實際是很矛盾的,在采取自殺行為前常有以下跡象:
(1)言語上的征兆:
①直接向人說:“我想死”,“死了算了”等。
②間接向人說:“沒有我,他們會過得更好”,“我活著是個負擔”等;③談論與自殺有關的事或開自殺方面的玩笑;
④談論自殺計劃,包括自殺方法、日期和地點;
⑤流露出無助或無望的心情;
⑥突然與親朋告別;
⑦談論一些可行的自殺方法。
(2)行為上的征兆:
①出現突然的、明顯的行為改變,如突然大量吸煙、開快車等;
②悶悶不樂、沒有興趣、失眠、疲乏無力等;
③將自己珍貴的東西送人,還東西,清欠帳;
④突然將事情安排得井井有條;
⑤頻繁發生意外;
⑥飲酒或吸毒的量增加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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